2013年1月8日,忻城县交警大队大塘中队在开展学生接送车辆突击检查行动中,严厉查处了一起面包车超员运送学生的违法行为,该车核载8人,实际上却搭载了18名学生,超员达130%。中队民警对超员面包车进行了严厉查处,坚决打击车辆驾驶人麻痹大意、心存侥幸的心理。
当天下午,临近学生放学时间,中队民警在辖区学校附近路面进行巡逻,对学校的学生接送车辆开展突击检查。16时30分,一辆车牌号为桂G961XX的灰色面包车在大塘镇大同村附近路段被正在执勤的民警拦下检查。当车门打开后,民警发现该车运载着多名幼儿园及小学学生,有明显超员违法行为。经过民警清点,该车核载8人,当天实载18人,超员达130%,其行为已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幼儿园、小学学生的安全构成极大的威胁。民警进一步查询得知,驾驶该车的是大塘镇的莫某某,车牌号为桂G961XX的灰色面包车是莫某某自已的车,平时都是村里家长聘请来接送学生的,为了减少来回次数,才心存侥幸超员搭载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