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5日上午,来宾市交警支队二大队迁江中队民警在辖区平阳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时,依法查获一起无证驾驶小型客车违法行为。该车驾驶人徐女士是合山市人,当天上午10点左右,她驾驶一辆蓝色五菱车载着两个朋友一起从合山市前往平阳镇喝喜酒时,在平阳镇因无证驾驶被中队民警查获。
当时,中队民警正在X621线溯社乡往平阳镇方向25公里处开展整治行动,当前方驶来一辆蓝色五菱车时,民警随即拦下进行例行检查。当民警拦下该车,让驾驶员徐女士出示驾驶证时,徐女士很老实,心虚地说没有驾驶证。经民警询问和核实,得知该车车主为徐女士的爱人韦某,而车上自称是徐女士的朋友的两名男子也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当天,在明知徐女士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徐女士的爱人韦某准许她开车与朋友到平阳镇亲戚家喝喜酒。驾驶技术并不熟的徐女士开着这辆车一路颠簸,终于在平阳镇被迁江中队交警发现并查扣,消除了一起交通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