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6日凌晨4时58分,西潼高交大队接警室接到华县公安局110的指令,在连霍高速968KM+400M(南沙停车区北出口处)有一辆豫P8A811号厢式小货车被一大货车相撞,驾驶员当场死亡,肇事车辆逃逸的重大交通事故。接到指令后,西潼高交大队值班领导安建文副大队长、一中队、事故科的民警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并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快速勘察,依据现场的遗留物品和现场的痕迹,及时通知沿线各收费站进行排查肇事逃逸车辆。 从现场回来后,大队教导员严伟东组织队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侦破事故逃逸案件,成立由宋增辉副大队长任组长,颜耀进、李峰、孙向群、张富强为成员的侦破小组。 会议结束后,事故科长颜耀进便和民警孙向群前往陕豫界查看监控。在计重收费站,查看在一定时间段过往的车辆,在河南的豫陕收费站调查进入陕的所有大货车的情况,在华阴收费站检查各收费站进入高速路的车辆情况,查找线索。 12月27日,逃逸案件侦破小组兵分两路,由李峰、张富强前往西安省收费中心监控室核查在一定时间段出站口的车辆照片;颜耀进、孙向群在渭南走访一汽销售服务站、修理厂、服务区等有关单位,核查逃逸车辆车型及有关线索。 由于事故现场遗留物品非常少,加之发生在夜间,监控影像又不清晰,查找线索和证据十分困难,但民警没有放弃,多次前往多处监控室反复认真查看监控影像,走访几十家汽车修理厂,经过深入扎实的排查,确定豫M38659号红色半挂车为可疑肇事逃逸车辆。民警李峰、孙向群又前往陕豫界收费站查看监控录像,对该车进陕出陕时的照片及录像进行对比,发现该车进入陕时车辆的倒车镜、右大灯完好无损,而在出陕时的照片和录像显示倒车镜缺失,大灯损坏,初步确定肇事逃逸车辆为豫M38659号重型半挂车。 在初步确定逃逸车辆后,从公安网上查询该逃逸车辆的信息,及时与该车的挂靠公司联系,并与车主联系,该车已在新疆,民警通过对车主及家属做思想工作,讲利害关系,要求车主尽快来大队处理该事故。2013年1月6日14时许,该车辆和驾驶员及车主到达渭南,民警对车辆的痕迹进行核查,事故现场的遗留物与车辆上的痕迹一致。 目前,已对该车的驾驶员高某采取刑事拘留,事故正在进一步的调查、处理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