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昌县通过“八不准”、“八必须”措施坚决杜绝公路三乱现象发生。一是严格制度。出台《广昌县公路三乱集中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八不准”、“ 八必须”,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县纠风办与县政府法制办联合组织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全面细致地梳理和解决执勤执法、队伍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防止公路三乱“八不准”。一是不准违反罚缴分离政策,直接收缴罚款;二是不准协勤人员单独上路执法;三是不准执勤执法过程中向当事人“吃、拿、卡、要”;四是不准下达罚款指标或者以考核为名变相下达罚款指标;五是不准不据实填写《处罚决定书》;六是不准擅自设立收费罚款项目,收费罚款不开票或不据实开票;七是不准超标准收费罚款;八是不准违反上级关于规范使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有关要求,随意设置电子执法设备,随意设定道路通行速度,利用电子执法设备恶意罚款。三是规范执法“八必须”。一是执法人员必须着装整齐,证件齐全;二是填写《处罚决定书》必须完整清楚;三是执法态度必须“规范、公正、公平、平和”;四是处罚违章必须外地牌照与本地牌照一个样;五是扣车扣证必须说明理由,不得故意拖延处理时间刁难群众;六是检查车辆必须“先敬礼,问你好”;七是现场执法必须做好解释工作,防止群众无故围观;八是现场执法必须告知车辆违法行为、违反的法律条款,违法时间、地点等书写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