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党的十八大保驾护航之一:“三大战役”
随着党的十八大召开的日益临近,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成为交警工作的首重,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从2012年8月1日起至1月10日,在全市开展为期10天的交通管理“三大战役”。
据了解,“三大战役”分为三个阶段,分别为:宣传动员阶段(2012年8月1日至8月10日);集中攻坚阶段(2012年8月1日至10月31日);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月1日至1月10日)。
全力提高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感和满意度
榆林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姜茂雄介绍说:“‘三大战役’开展以来,首先开展了‘忠诚、为民、廉洁、公正’为主题的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树立了民警‘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提高民警的政治觉悟和维稳思想。并且围绕‘1+9’制度体系建设,开展‘岗位练兵、个人自练、比武竞赛、轮训轮值、战训合一’等活动,提高队伍的体能、技能和整体素质。”
同时,为了改善道路状况,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道路状况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摸排,对交通安全设施不健全、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进行摸排,并合理设置交通诱导、信号灯、电子监控、交通隔离等设施,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对次干道以上道路相交路口进行科学渠化,科学合理设置灯控路口数量,提高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感和满意度。
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完善了信息系统的设置,加快高速公路、国省道及城市周边、城市主要道路智能拦截卡口、动态抓拍、测速等设备的安装,提升道路科学管控能力。其次,加快支队指挥中心与基层大队指挥中心的联网,实现对全市交通秩序的智能化管理。并且提高信息化的应用水平,继续推广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加快对现有各种交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资源整合、信息关联共享和数据库分析,完成综合应用平台建设和业务运用培训等工作。
此外,在深化“三访三评”大走访活动,不断提高民警的个人素质,增强民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让群众理解和支持交管工作。继续推广警民恳谈会,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和联系,逐步建立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依靠群众的长效工作机制,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源头。此外,落实便民利民各项措施,方便群众办事,和谐警民关系。
整改隐患路段增设并完善道路安全防护设施
强化重点道路防控,以高速公路、国省级道路、运煤专线和农村道路为重点,创新管理,科学勤务,积极应对夏季恶劣气候多发引发的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加强对省、市、县际相邻大队的区域合作,实行联勤联动和轮流交叉巡逻,确保路面不失控。对通行客运班线的道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桥面以及农村道路等易发生车辆翻坠事故的路段为重点,继续对辖区内公路危险路段再排查再治理工作,集中整改一批重点隐患路段,增设、完善一批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做到发现一处,督促有关部门治理一处。
“三大战役”把客运、危化、校车、村村通营运车作为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源头管理。同时,严格落实对异地营运车辆和驾驶人交通违法抄告制度,对交通违法突出的客危运车辆,要约谈车辆所属客运企业及有关场站业主,限期督促整改。要继续以县级客运企业和农村道路中短途客运车辆、农用三轮车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要利用PDA路面执法仪对客危运车辆行车记录仪进行突击检查,对破坏行车记录仪、私改数据参数等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进行上限处罚。要对大中型客货车辆进行一次集中“清网”行动,对违法未处理车辆,通报所属企业督促接受处理。
“我们目前以查处超速违法行为为重点,通过定点测速、流动测速、区间测速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的速度管控,切实让行车速度降下来。此外,通过巡逻鸣警报器、喊话提示等方式,提醒长途客危运车辆驾驶人不要疲劳驾驶。并且严格落实省际交通安全服务站和安全卡口处的勤务检查制度,采取固定检查与临时设卡检查相结合,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校车、危化车逐车检查、逐车登记,严查超员、超载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消除违法行为后方可放行。”榆林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姜茂雄说。
落实源头管理责任,按照“牵手平安行”活动要求,对辖区所有的运输企业法人、客货运驾驶人开展一次面对面的教育,对所有客货运输车辆分车型、分项目开展一次安全状况检查,对营运车辆和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录开展一次全面清理,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要对“黑车”和“绿牌车”等安全隐患众多的车辆进行彻底的打击整顿,做到发现一辆,查扣严处一辆并完善相关手续。要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严格查验工作,把好道路交通安全源头关。要加强驾校监管,提高培训质量,严格考试工作,把好驾驶人准入关。
提高车辆通行效率缓解交通通行压力
加强重点拥堵路段疏堵保畅,青银高速公路吴绥段、210国道、204省道、301省道府店段及神盘公路等重点拥堵路段沿线大队,对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强超强会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处、重罚,确保辖区道路堵而不死,堵而不乱。建立与省际、相邻大队之间的排堵保畅联勤联动机制,及时通报各自辖区车辆通行情况,为提前实施交通管制、远程分流提供决策,避免造成长时间、大面积的交通拥堵。同时与辖区清障、消防、救护等部门紧密协作,提升交通事故处置速度,避免造成新的交通拥堵,降低交通堵塞发生几率。
加强城市疏堵保畅。以榆阳区为核心,各县城区为重点,积极做好城区疏堵保畅工作。全警动员,科学勤务,坚持定岗、定责、定人制度,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积极发挥交通指挥中心作用,加强对路面通行情况监控,一旦发现道路拥堵、信号灯无法正常工作的情况,立即指挥调度民警快速处置、及时疏导,在最短时间内恢复交通秩序。建立健全事故快速处理机制,快速处理事故现场,减少因事故引起的堵车。要延长管控时段和增加管控路段,交通民警早晨6:30必须上岗,晚上21:30方可撤岗。同时,务必做到高峰期全员上岗,平峰期实行轮岗,着力加强对城区道路的有力管控。认真开展城区道路调查摸底,掌握城区交通动态,根据交通流量及道路特点,对一些路口已不适应实际通行需求的进行调整,实行禁止左转等禁行措施,提高车辆通行效率,缓解交通通行压力。
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结合“城市”创建工作,严查酒后驾驶、机动车违反限行规定、逆向行驶、乱停乱放、闯灯越线、强超强会、随意调头以及非机动车、行人随意横穿马路交通违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提升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高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暂扣驾驶证、吊销驾驶证、拘留处罚的比率,形成震慑,规范文明交通自觉行为,进一步缓解拥堵。
深化“牵手平安行”活动。按照活动要求,与各有关部门、运输企业、驾驶人和广大交通参与者手牵手、心连心,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宣传倡导守法出行、文明出行、安全出行,营造守法、文明的交通理念。
要结合开展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爱榆林、爱陕K、树形象、文明驾驶”活动,曝光一些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重大交通事故隐患,不断扩大警示和宣传效果。要发动群众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争取广大市民及有关单位的理解、支持、配合,提高全体交通参与人的现代交通文明意识和守法意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为党的十八大保驾护航之二:“三整治三规范”
为了解决榆林市交警系统在队伍管理和执法过程中目前还存在的问题,推进干部作风整顿。10月份以来榆林市交警系统开展为期四十天的“三整治三规范”(即整治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规范队伍管理;整治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规范执法管理;整治执行警规警纪中存在的问题,规范内部管理)集中教育整顿活动。
对待群众“冷、硬、横、推”要不得
据了解,整治期间着力解决推诿扯皮,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对于迟到早退、脱岗遛岗,不履行请假手续,长期泡病号或请假不上班,无故不参加会议、参加会议迟到、早退不遵守会议纪律等问题也进行了整顿;同时,对于民警精神不振、责任心不强、得过且过、不思进取,上班时间聊天、看电影、玩游戏,工作时间办私事等问题也将解决;对待群众“冷、硬、横、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吃拿卡要”、粗暴、蛮横执法等问题;对于工作作风不实,作风漂浮,心态浮躁,工作不扎实,不深入基层、不深入群众、不掌握实情、对下指导不力以及服务群众不积极、不主动、不热情等问题也要尽快解决。对于学风不浓的问题,要着力解决不注重学习,不注重提高自己,站着不会说,坐着不会写,下基层不会指导。不学习法律政策,不钻研本职业务,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等问题。
乱检查、乱罚款、罚款不开票尽快解决
在执法过程中,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乱检查、乱罚款、罚款不开票的问题要尽快解决;同时要解决事故处理、事故施救不规范的问题,对于基层事故中队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不按程序办案、办理人情案、关系案、工作敷衍、业务水平差的问题和对事故施救单位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对于窗口单位执法不规范的问题,着力解决在车管、驾考、检测、违法信息处理等窗口单位不按规定办理业务、服务态度差、工作效率低、擅自提升违章罚款的问题;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人员单独执法执勤的问题,要解决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协警单独执法办案,单独上路执勤,随意执法,隐蔽执法,乱扣押、乱收费、乱罚款的问题。
警牌乱挂、警灯乱闪、
警笛乱鸣坚决处理
在工作时间饮酒、酒后驾车和民警参与赌博的问题要严肃处理;违反警用车辆管理规定的问题,乱用、乱借、乱停、警牌乱挂、警灯乱闪、警笛乱鸣并且违章行驶、闯灯压线等问题也要坚决处理;不按规定着警服或佩戴警用标志,警便服混穿,警容风纪不整;违反“内务条令”的问题,在办公室内物品摆放不整洁,卫生“脏、乱、差”的问题。铺张浪费、讲排场、比阔气、公款吃喝送礼,私设“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也要查处。不遵守保密管理、安全防范、车辆管理、值班备勤、请示报告等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办公秩序管理的问题要严肃查处。
每位民警完成不少于300字的学习笔记
集中教育整顿从2012年10月1日开始,至2012年1月20日结束,分为:学习动员阶段,主要采取民警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中心组学习、开展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组织民警认真学习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五个严禁》、“五条禁令”、“陕西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六条警规”等警纪警规。期间集中学习不得少于3次,每位民警要完成不少于30 字的学习笔记,并联系岗位业务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其次为查摆问题阶段,要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通过自己找、领导点、群众提等方法,查找班子和个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最后为整改提高阶段,要总结“三整治三规范”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经验和取得的实效,把好做法、新经验上升为制度规范,转化为经常之举,不断巩固和扩大教育整顿的成果,形成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