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瑞昌市交管大队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加大了对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连续查处两起危险驾驶案。
2012年11月5日21时10分许,张某某,男,瑞昌市范镇人,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由我市瀼溪西路自东向西行至协和医院门前路段,民警发现其很可能饮了酒,遂对其作抽血检查。11月6日,经司法鉴定张某血样酒精含量为147.1mg/100ml,为醉酒驾驶。随即,张某因涉嫌危险驾驶被我局依法刑事强制措施。
2012年11月17日18时20分许,范某某,男,瑞昌市湓城办事处人,醉酒驾驶车号为赣G8****的轿车行驶至我市中心岗亭路段时,被民警当场查获。经司法鉴定范某某血样酒精含量为92mg/100ml。11月19日,范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被我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