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接待群众要热心。大队要求各部门积极推行首问负责制,要求对前来大队办理有关事宜的群众,要热情接待,问清办理事项后,引导群众办理,实现与群众的面对面接触,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进一步融洽了警民关系。另外还要求不管是电话还是来人,只要驾驶人、车主提供真实有效信息,窗口交警核对无误后,应当积极为群众查询车辆及驾驶人情况。
二是办理业务要细心。要求窗口民警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和延时服务制,对材料齐全的且当天能办理的事项要立即办,马上办,绝不拖到次日,最大限度缩短办理时间。同时事故窗口均设立了“公示牌”,注明了处理事故民警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事故当事人随时问询事故处理情况;违法处理窗口将群众需办理业务注意事项设立了“告知牌”,以便办理业务群众最快时间咨询了解,极大方便了群众办事。
三是执勤执法要用心。注重加强民警的教育和监督,大队围绕《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定期进行培训,并组织民警开展大讨论,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提高民警的法制意识、群众意识,要求民警大力推行人性化执法方式,在处理案件、交通违法时,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讲明交通违法的利害关系,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办事,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实现了执勤执法的零违纪。
四是热情服务要真心。要求民警认真落实《交通警察执勤执法规范》,始终坚持微笑服务,用语规范,特别是遇群众对民警执法、处理交通事故、办理业务不理解办案程序和民警执法产生的不理智、乱发脾气时,要实行冷处理的办法,不急不躁,耐心做好群众的解释工作,防止语言冲突。同时积极为办事群众、事故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解决在参与交通、处理交通事故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从而赢得了社会广大群众对交管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树立了良好的交警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