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驻交警大队道路法庭本着“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宗旨,积极搞好与院里各项制度对接的同时,狠抓庭务管理,交通事故案件办理成功率不断提高,有力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益。
一、强化队伍管理,着力提升干警素质。始终坚持不懈地对干警进行“司法为民”的宗旨教育和廉政教育,层层签订责任状,将执法中应遵守的职业道德准则和司法礼仪,公开向当事人承诺,将廉政落实在平时工作的细节之处,以促进职业道德作风的转变。在注重理论学习的同时,加大利用网络学习强能的力度,将提高电脑应用水平的培训和利用网络增长知识置于日常工作之中,使干警时时处处不忘更新知识,锻炼技能。今年来,4名审判员均实行了无纸化办公,今年平均办案数量是以往的1.5倍,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
二、强化审判管理,着力提高案件绩效。坚持在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知情且自愿的基础上,在贯穿“公正与效率”的前提下进行调解,今年共受理案件140余件,审结120余件,调解结案80余件,调解率达70.25%。对不能调解结案的,在充分保证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基础上,尽快排期开庭,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力争在30日内结案,结案均衡度保证在85%以上。在大力提高诉讼效率的同时,严把质量关,确保公正司法。今年先后试行案件“首调”、“先调”、“再调”,使案件调解结案成为承办法官追求的目标,将案件调解率提高了5个百分点;试行庭审当庭认证,归纳案件事实,力求当庭宣判,使司法“公开、公平、公正”落到实处,当事人胜诉败诉都晒在阳光下操作,减少了案件上诉率和缠访情况;判后答疑成为制度,减少当事人对法院、法官的猜忌,增加当事人的信任感而提高法院和法官的公信度。
三、强化联络工作,着力拓宽工作思路。针对道路法庭专门处理交通事故相关案件的特点,法官们进行探讨后,组织了一系列活动。学习外地法院先进的办案经验,提高办案水平,先后组织干警去澧县法院、益阳市赫山区法院学习,吸取外地法院调解案件的技巧和写作法律文书的技巧。学习取经后,干警们又积极献计献策,对庭审模式、文书样式、调解方式做了适当修改,力求推陈出新,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加强与相关单位的联系,理顺工作关系,先后与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各中队联系,相互交流办案心得,增进理解和信任,积极参与交警的案件勘查工作和调解工作,增强了干警对交通事故案件的感性认识;与市保险协会及各家保险公司联系,熟悉案件理赔程序,加强与他们的沟通,指出国内保险公司普遍存在问题,帮助其改进工作,使当事人的经济损失得到尽快理赔;加强与辖区各医院联系,理顺了交通事故伤者医保外用药费用比例问题,解决了保险公司与车方一直争论的问题,更好地维护了车祸受害方的合法权益。
四、强化执行管理,着力夯实调判结果。为了杜绝“空调白判”现象,加强了执行力度,对执行工作人员进行重新调整,确定专人负责对执行积案的梳理排查工作,注重与交警部门、各保险公司、各乡镇党委的沟通协调,拓宽执行工作的思路,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今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5件,执行结案15件,执结率为100%,执结标的达123.15万元,成功化解了一件长达十二年之久的积案,执行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五、强化信息调研工作,注重总结提高。今年来,该庭干警积极开展信息调研,认真总结经验。“先调、首调、再调”做法深得各方当事人喜爱,其灵活的调解方式使案件调解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重大影响案件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审判”经验的总结运用,使案件审判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交通事故案件速裁效果好”真实反映了该庭法官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司法宗旨;“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案件的几个问题初探”体现了该庭法官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