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至6日,以市交通局副局长王学文为组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教育局、市农机总站相关人员为组员的市督查组对景东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督查组先后对景东县客运企业、驾校、农机监理部门进行检查督导后,听取了交警大队工作汇报,并结合检查内容及出现问题,对交警大队贯彻落实“10·29”、“10·31”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10·26”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领导批示精神、“十八大”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及日常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查阅了相关基础台账、专项行动资料及会议记录等,对交警大队动员部署、开展“十八大”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及贯彻落实上级电视电话会议及领导批示精神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交流并指出了材料检查中交警大队创新性内容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对下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交警大队要对客运车辆、旅游包车等车辆进一步加强管理,加大对客运企业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客运中队监管作用,对夜间通行的客车要一如既往的进行管控,一律禁止夜间通行。二是对农村二轮摩托车、拖拉机要完全掌控人、车、路的各种详细情况,健全完善各种台账。三是校园周边及校车要形成常态化管理,对突出车辆、人员重点管理。四是交警部门作为道路交通管理的主力军,要将出现的问题、好的建议及时汇报党委政府,定期联合安监、交通、客运等相关部门对辖区道路进行排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跟踪监督相关部门整治落实,推动政府将各乡(镇)、各相关部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及隐患排查整治纳入考核,全社会动员,共同推进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