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至28日,市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暨文明交通十二个百创建评选活动考评工作组一行3人在县委宣传部、县妇联、县文明办、县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对宁洱县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及“十二个百”创建工作进行考核。
市检查考核小组通过查、看、问等形式,在听取了宁洱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的情况介绍后,随后,实地深入已被确定申报为全省创建文明交通示范单位的宁洱县烟草公司、普洱中学、宁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违法办进行实地查看走访,重点检查了创建台账、交通安全宣传等各项工作制度的建立及上墙情况,并对上述企业、学校、岗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进行指导。
最后,市检查考核小组召开座谈会反馈检查意见。在反馈中,对宁洱交警大队在创建过程中所付出的努力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表扬。同时,针对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存在的不足,检查组提出了严格要求:一是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相关痕迹材料,对各项材料要进行分类、注释,在先前精心准备的工作基础上,按照考核标准要求逐一梳理,将各项工作做到细之又细,确保申报的示范单位顺利通过检查验收;二是要以此次考核验收为契机,重点打造文明交通示范单位,精心打造一批具有代表性、具有宁洱独特风格的工作亮点。三是要充分抓好“十二个百”的创建工作,重点帮扶创建单位解决实际困难,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三是认真抓好“文明交通先进个人评选”活动,要广泛宣传,细化措施,让文明交通先进个人评选范围更宽、更广;四是各部门要积极沟通,相互协作,发挥各自部门职能作用,进一步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