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思茅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就进一步加强民办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紧急约谈思茅辖区17所民办校(园)法人代表。
期间,思茅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思茅区教育局首先向17所民办校(园)法人代表通报了思茅区“10.26’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交警、教育、安监等部门按照思茅区政府办公室的要求专门组织校(园)交通安全专项检查组对17所民办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工作大检查的情况以及存在问题。
思茅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思茅分局交警大队针对民办校(园)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提出五点工作要求:一是民办校(园)法人代表要高度重视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深刻吸取“10.26”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惨痛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落实民办校(园)法人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制,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位。二是强化源头管理。思茅区民办校(园)现有在校学生及在园幼儿6359人,加强对在校学生及在园幼儿的安全出行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民办校(园)法人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不可掉以轻心,民办校(园)的交通安全工作无小事。校长、园长要亲自挂帅开展校(园)交通安全隐患排查,要从接送学生上下学乘坐的交通工具及方式进行摸底调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督促学生和家长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拒绝乘坐拖拉机、农用车、三轮车和超员摩托车上下学。三是要加强校(园)车的安全管理工作,对重点驾驶人完善“户籍化”管理制度,逐车逐人建立工作台账。实时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中要多形式采用案例、身边的交通事故来提高校车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四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家长的安全意识、文明交通意识。民办校(园)要在安全教育活动中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校园橱窗、校园广播、校(园)报、黑板报、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来强化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增强广大师生、家长的安全理念。五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民办校(园)安全组织机构,完善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和预案,始终牢记校(园)长是校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确保安全工作有组织、有制度、有落实、有效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