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一点,一辆白色轿车被撞,驾驶员受伤昏迷不醒,肇事车趁着夜幕的掩护逃逸。然而,心存侥幸的肇事者没有料到,仅仅过了六天,巨野交警大队办案民警就将他缉拿归案。6月21日,犯罪嫌疑人白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拘。
事发于6月13日凌晨,接到报警后,巨野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闫保昌、党茂林、翟鹏赶到事故现场的时间是1时20分。现场位于巨野县青年路东段,一白色小型轿车,头东尾西中间偏南停着,车右侧车顶被掀开,右侧边框处距地面90CM处沾附有蓝漆,车内有大片血迹,驾驶员已经被送往医院,地面有大片散落物,有长约30CM的钢筋数根、几片木屑和一个机动车后尾灯灯壳。勘察完现场后,民警走访了周围群众,但由于事发时正值深夜,没有找到目击者。
案发现场西500米处十字路口有一处监控,办案民警想通过调取监控录像,查找肇事车辆。但遗憾的是该监控出现故障正在维修中。线索再一次中断。
伤者躺在重症监护室一直昏迷不醒,民警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大队长陈培胜要求民警转换思路,兵分两路,一路从现场肇事车散落物入手,走访调查事故现场周边商店、城区销售钢材的门市,查找肇事车;一路同执勤中队配合,结合收费站监控录像,寻找肇事车的行踪。
6月16日,也就是案发后的第三天,办案民警在事故现场附近一单位找到一位老人。据老人讲:6月13日晚,他在门岗值班。零点过后不久,他突然听到两声巨响,就赶紧跑到路上看出了什么事。经老人回忆,有一辆拉着钢筋的大三轮汽车由事故地点经过,向西走了。
第一路民警拿着现场遗落的钢筋,对城区经营钢材的门市进行了走访。结果不尽人意,所有的钢材门市都没有经营同型号的钢材。
第二路民警把调查重点放在由巨野县东边道路进入城区的车辆,同时着手对收费站的监控录像进行分析排查。经过两天的艰苦奋战,办案民警终于锁定了一辆由县城东侧进城的拉钢筋的蓝色三轮汽车,车号为鲁RP50××号。其在案发前时段经过收费站进入了巨野县城。
民警调取了这部车辆所有人的信息,车主为巨野县万丰镇某村的白某。
6月18日下午,掌握了车辆行踪的办案民警突然出现在白某家中,当场对其拉钢筋的鲁RP50××蓝色三轮汽车进行了勘验,发现该车右后侧尾部有明显的接触碰撞痕迹。民警又将现场遗落的灯壳及散落物与这两三轮汽车车厢右后侧破碎灯壳比对,结果完全吻合。在铁的事实和证据面前,白某对自己驾车肇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6月13日 凌晨,白某驾驶三轮汽车沿巨野县青年路由东向西行驶至024号路灯杆处时,由于车速较快,与对向行驶的田某驾驶的福田小型轿车相撞,致福田轿车严重受损,驾驶人田某受伤昏迷。
在谈到为何在发生车祸后逃逸时,白某说其三轮汽车没有买保险,家里经济比较困难,还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发现对方车辆损坏比较严重,再加上凌晨现场无人,便置伤者于不顾,心存侥幸,驾车逃逸。
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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