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7月份以来,景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真按照市、县人民政府丘北经验推广工作办公室相关文件,会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采取三项措施全力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期间,共开展专项行动8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449起,查扣各类交通违法车辆40辆,查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违法载客75起,超员8起,构建了了良好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
一、突出重点,强化管控。大队认真研判分析了辖区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发生的特点,要求各中队履行责任辖区管理职责,科学调整勤务安排,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落实到位,灵活掌握定点与流动结合的巡逻方式,加大对乡镇道路、城郊结合部等重点路面的管控力度,提高巡逻密度和频率,严厉打击客车超员、超速、无牌无证、酒后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管重治的高压态势,确保农村道路安全畅通。
二、狠抓源头,消除隐患。一是加强农村客运车辆管理。车管所定期深入农村客运企业、客运场站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加强对驾驶人的培训教育;联合客运站协管中队严查严纠客运车辆超员、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开展违法载客车辆集中整治。针对景谷辖区低速载货车、三轮摩托车等违法载客现象比较突出的情况,安排城区中队、秩序中队、永平中队和景谷中队积极配合责任辖区威远、凤山、永平、景谷乡镇政府开展违法载客车辆整治,对在辖区载客的农用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进行重点打击,对已达到报废期或是安全技术状况存在严重隐患的,劝说车主及时报废拆解,必要时强制报废,从而减少安全隐患。三是全面排查危险路段。大队积极协调公路交通部门对农村道路安全隐患路段,进行了仔细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登记造册,提出尽快建立和完善农村道路(通乡、通村公路)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安全防护设施的工作建议,对一时不能整改完毕的,要求有关部门、乡镇政府落实专人严加监管,以消除安全隐患。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牵手平安行”为载体,不断深化交通安全宣传。针对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差,农用车辆管理不到位的实际情况,各中队组织民警深入责任辖区走访公路沿线村庄,在群众聚集较多的车站、集市等场所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画,发放文明交通倡议书、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新规定等宣传资料10000余份,广泛宣传摩托车超载行驶、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以及办牌办证办保险的必要性,倡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确保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