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以来,吉林市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比较突出,不仅严重扰乱了正常行车秩序,而且给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带来一定难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123号令,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自1月10日至1月30日,在全市集中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 整治的重点是机动车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不悬挂机动车号牌和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等。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使用其他驾驶人的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记满12分仍驾驶机动车等。此外, 严格整治机动车(特别是出租车)在路口处不按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行为。
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市各级交管部门将加强城区主要街路和国省干道公路路面管控力度,加大警力覆盖,延长有警时间,延伸管理触角,采取交叉互检、异地用警、日常整治与集中统一行动相结合的工作措施,从严查处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律取上限处罚,形成严管重处态势。并充分发挥电子警察作用,对机动车闯红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套牌车辆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抓拍,并及时登录违法处罚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