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春运交通管理工作全力保障道路安全畅通的通知》(公交管〔2013〕11号)、《普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转发2013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普公交传﹝2013﹞17号)的精神和要求,宁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安排警力对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为人民群众春运期间平安出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2013年1月26日开始的春运工作顺利开展。
一、会同多部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
1月24日大队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管养单位对辖区道路状况开展一次排查,对发现问题要求有关单位和部门及时整改。一是对辖区多雾、安全设施不全,及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进行一次排查,通过增设警示、提示标牌、增加警示灯、施划减速线等措施,改善道路通行条件;二是对正在整治的危险路段,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治理力度,确保春运前得到有效治理;三是对不能按时完成治理任务的,要责令施工单位,设置必要的警示、提示标牌,完善安全防护设施,落实人员看护;四是对达不到客车通行条件的县乡道路和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必须设置禁止客车通行标志;五是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管养单位严格道路维护、施工许可审批,对正在施工但春运前不能完工的,必须于春运开始前停工,并提供双向通行的便道,完善警示标志、标线,以及交通安全防护设施。
二、深入客运企业加强源头管理,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一是对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安全技术状况以及驾驶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共排查客运车辆213辆,货车42辆,危险品运输车辆18辆,驾驶员共345名。责令逾期未检客运车辆一律不得参加春运,严防隐患车辆上路行驶;二是对营运驾驶人违法记分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对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客运企业一律予以解聘,严禁参加春运.共排查出有11辆客车存在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有两名驾驶员驾驶证状态不正常;三是1月25日宁洱大队到云南省金孔雀运输公司宁洱分公司,对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对所属客运车辆、旅游车辆的动态监管,并根据符合标准的违法记录对驾驶人和企业作出处罚。
三、严查辖区内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一是从1月16日开始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旅游客(包)车、接送学生或外出务工人员车辆、微型面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等重点车辆实行逢车必查,对其他车辆实行逢疑必查,严厉依法查处超员载客、疲劳驾驶、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不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对二级以上干线公路、重要旅游风景区周边道路等重点道路上开展流动执法,严查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酒后驾驶、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三是农村地区协调派出所、农机监理部门,发动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加强赶集赶场、民俗活动、走亲访友期间的路面巡查,及时查处微型面包车超员违法,劝阻、纠正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违法载人及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超员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宣传提示,精心筹划春运交通安全宣传
大队围绕全力保障春运交通安全工作这一中心,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守护平安团圆路”爱民主题实践活动,精心筹划春运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民利民服务。紧密结合本地区春运期间交通流量、交通违法、交通事故规律特点,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公安微博、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开展拒绝“三超一疲劳”、“酒驾”等违法行为,“自觉使用安全带”、“自觉遵守交通信号”、“文明行车、理性出行”等主题宣传活动,发布气象信息、路况信息和交通事故情况,以及行车安全警示和提示信息等,积极引导驾驶人合理选择出行方式、时间和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