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随后的盘查核实,该驾驶员名叫陈某,准驾车型为B3,而他所使用的A3驾驶证系伪造。随后民警将公交车扣留,并将其移交大队法制办接受处置。
事实已经很清楚,这名驾驶员正是岳塘路口警务站在中洲路口查处的同一名驾驶员。就在本月11号,他驾驶着同一台101路公交车被民警查获,原因也是使用伪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当时陈某伪造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A3,伪造驾证姓名为林某。据当时陈某供述,他知道B证不能开公交车,便想办法弄了个假的A证,把证件上的照片撕下,贴上自己的照片。岳塘大队依法对他处以10天拘留,罚款2000元,驾驶证扣12分的处罚。第一次查处伪造证件事件时,就引起了岳塘大队领导的高度重视,立即启动紧急约谈机制,副大队长刘雁带队紧急约谈了潭城公交公司负责人,提出了整改意见,对该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将此次事件的情况及时反映给了上级领导,并与12月18日邀请省总队宣传中心权威发布组携手湖南都市、湖南法制频道记者媒体予以曝光。
没想到从拘留所出来才7天,不思悔改的陈某又故伎重演,弄来了一本假驾驶证,再次上岗,想蒙混过关,却再次把自己给混“进宫”,正印证了一句话: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无情的法网是逃不脱的,知法犯法终害己,岳塘大队将对其进行顶格处罚,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