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2日16时20分许,雨湖交警大队三中队砂子岭警务站民警刘和平驾驶警车在辖区巡逻,途经迎宾路地段时,发现该路段违法停车的车辆较多,严重影响交通。于是,刘和平通过车载扩音器通知附近车主将违停车辆撤离现场,并对未及时移走的违法车俩进行拍照固定证据,实施抄牌处罚,随后便返回至砂子岭警务站。
此时,一辆牌号为“湘AGC513”小车车主包某(男,29岁,甘肃人,回族)对执勤交警的抄牌执法行为不满。包某快速冲进警务站,指着民警刘和平的鼻子并口出狂言:“不撤销处罚,就要搞死你”。随即,还楸住刘和平的警服衣领,将其扯烂。在这种情况下,民警刘和平及在场其他民警考虑到该车主包某系少数民族,又正值党的十八大维稳期间,出于政治的敏锐性,一直保持冷静态度,并耐心细致的对其进行解释和法制教育。此时,支队监察室刘爱军主任也闻讯赶到砂子岭警务站,刘主任对冲动的包某进行了解释,并批评教育包某的过激行为。最终,包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并当场向民警赔礼道歉,心悦诚服接受处罚。
雨湖交警理性执法,让包某终生难忘。他表示,今后再也不会如此冲动,违法停车。据统计,自砂子岭警务站成立以来,辖区至今未发生一起重特大交通事故,与同期相比,交通事故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