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酒后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为群众创造安全和谐的元旦节道路交通环境,支队磨思大队扎实开展“12.31”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行动当天,查获1起酒后驾驶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一、多重因素叠加,提前进入状态。12月31日是衡量全年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最后一天,是123、124号令即将实施的前一天,是元旦节假日交通安保工作即将开始的前夜,是酒后驾驶集中整治行动日。为加强对元旦节期间交通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大队在完善工作预案的同时,要求全体民警提前进入工作状态,将“12.31”酒后专项整治作为2013年的开局之战,为全年的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二、突出查处重点,形成严整态势。大队根据辖区车流特点、酒后驾驶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规律等进行充分研究,突出查处重点,严惩严打酒后驾驶行为。于20时至0时,在辖区过往车辆较多的普洱北收费站和宁洱收费站设置酒后驾驶查缉点,对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实行高密度的拦查酒后驾驶的频率,保证源头控制。并把小型车辆、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作为酒后驾驶重点治理对象,形成高压态势,严管严控。
三、动静结合查违法,全力以赴保畅通。一是定点执勤。大队在普洱北收费站和宁洱收费站设置固定执勤点,分别由杨亚辉大队长和杨苇副大队长带领民警,对高速公路出入口机动车辆进行检查,严厉查处酒后驾驶、涉牌涉证、客车超员、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或机动车违反规定载货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形成高压严管势态。二是流动执勤。由叶泠呈教导员带领巡逻民警,在把边至南岛河上下行线进行往返巡逻,纠正路面违法停车、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大型货车长期占用超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三是网上巡逻。大队充分发挥电子信息化勤务优势,借助科技资源实时纠正路面违法行为,消除路面安全隐患。
四、规范执勤执法,展现良好风采。在执勤执法工作过程中,大队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民警在检查过往车辆的同时,向驾驶人以及群众讲解即将实施的公安部123、124号令相关内容,解答群众的疑惑,宣传交通违法的危害,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进一步提高司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以及文明行车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