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人民群众和车驾管工作新要求,构建全方位、全时段、无缝隙的便民车管服务体系,争创人民满意车管所,根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和湘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要求,2012年,韶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克服时间紧、人员少的困难,从复试科目一所用的场地、设备和人员业务培训等方面加紧筹备,多次向湘潭交警去除汇报,请支队车管所领导和车驾管业务专干来韶指导,经过一段时间的前期准备和申请,于2012年9月24日湖南省交警总队正式将驾驶人科目一复试业务下放至韶山交警大队。
至此,未按期换证、体检、审验导致驾驶证处于“注销可恢复”状态的和违章计满12分的,可迅速到韶山市交警大队车管所进行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复试。自开通之日起,已有2人在韶山交警大队车管所进行了机动车驾驶人资格恢复科目一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