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尽快适应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努力提高民警的执法素质和业务水平,确保新的《刑事诉讼法》及公安部125、127号令正确、有效实施,2013年1月14日,普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磨思大队举行了执法业务培训。
此次培训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并在培训前做了相关动员讲话,要求各参训民警统一思想,从思想根源上提高认识,加强学习的自觉性,切实保障新《刑事诉讼法》的及公安部125、127号令的施行,提高大队民警的执法办案能力。
培训中,大队法制员围绕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条文,对增加、修改、完善的内容进行了讲解,同时就强制措施、侦查措施、非法证据排除、律师介入、及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解读,并结合公安交通管理执法办案工作实际,重点讲解了适用新法应注意的事项以及执法办案工作中如何全面贯彻执行等相关问题。而后又针对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对新修改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125号令)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127号令)重点章节和执法办案关键环节进行了详细解读,并以法律文书填写为载体,对执法办案过程中如何适用公安部125、127号令进行具体操作示范。
通过此次培训,使参训人员对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和公安部125、127号令有关内容有了清楚的理解,使办案民警在认识到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施行后公安机关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办案方式改革的同时,激发了其加强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高执法能力的自觉性,为尽快转变执法办案理念,提升办案质量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