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春运前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确保春运、“两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普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积极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力度,为春运、“两会”安保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为全年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一、继续深化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在巩固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前三年成果的基础上,持续深入开展文明交通教育,努力提高公民的文明交通素质。一是紧紧围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四个六”活动,在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的基础上,以客货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等重点车辆驾驶人和中小学生、农村群众、妇女等交通弱势群体为重点,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阵地建设,拓展手机短信发布渠道,争取更多信息接收对象,拓宽宣传覆盖面,1日至10日已利用移动、联通、电信、企信通等发送短信70余万条。三是进一步加强警媒合作,继续做好与电视台、广播电台原有合办栏目,积极策划新的媒体合作项目,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公安与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把握公安宣传主动权。四是加强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的制作。支队以2011年2012年全市典型道路交通事故为内容精心制作了《文明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刻制1000余盘分发到各大队,在窗口单位、公共场所和各类交通安全活动中播放,起到了较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二、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工作。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和部门,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项措施,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工作。一是充分发挥交警官方微博、手机短信平台、交通广播的作用,对广大驾驶人尤其是客货运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驾驶人开展针对性提示宣传,提示冬季安全行车、恶劣天气行车注意事项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宣传道路交通管理新规;二是利用交通广播、高速公路沿线可变情报板、服务区和城区LED显示屏及时发布天气情况和道路通行情况,以便驾驶人第一时间获取有效信息,采取正确应对措施。三是结合执勤执法工作,对驾驶人及乘客进行口头安全提示。
三、多举措持续做好公安部123、124号令实施的宣传工作。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省厅交警总队的要求和部署,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认真策划,全力做好社会宣传工作,为新部令的顺利实施营造氛围,奠定基础。一是全面解读。利用市级电视、报纸、电台对新部令进行了4次全面解读,同时制作了《公安部令第123、124号宣传材料之一、二、三》宣传单,让群众全面深入地了解新部令的内容。二是重点宣传提示。将新部令中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内容进行提炼,制作便于携带的《公安部令第123、124号问题解答》、《公安部令第123、124号一百问》等宣传单,并精心编制短信、LED屏用语进行重点宣传提示。三是结合“牵手平安行”和交通安全进驾校“五个一”活动,组织客货运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学校、有车单位的专兼职驾驶人和驾校新训驾驶人学习新部令的主要内容,让群众了解实施新规的目的和重要意义,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四、加强舆情引导控制工作。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不断加强对涉警舆情的引导控制工作。在工作、生活中密切关注涉警舆情,一旦发现舆情线索,及时上报,争取在第一时间掌握突发、敏感事件动态,了解事件真相,主动进行正面宣传引导,及时妥善处置舆情。今年以来,已发现并指导大队妥善处置网络舆情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