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交管局发布了《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24号)和《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两部令,贺州支队赖景新支队长和车管工作分管领导廖金雄书记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把学习贯彻好新号令作为推动贺州公安交管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两部令”实施前的宣贯工作。
一、领导高度重视,统一部署,明确责任
“两部令”发布后,支队领导及车管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按照公安部、区公安厅交管局要求,统一部署,切实明确工作职责,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使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确保123、124号部令如期顺利实施。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民警和工作人员的素质
为认真贯彻落实《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文件精神,提高车管所社会管理服务水平,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11月13日下午15时,贺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组织全市车管民警和8所驾校负责人、业务员对公安部第123号令文件进行了深入、系统的学习。车管所所长黄启新在开班仪式上作重要讲话,考试科科长石峰、牌证科副科长岑洪波给全体与会人员授课。
三、调整相关业务流程
新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章第四节校车驾驶人管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支队车管所根据新部令业务流程的要求,对部分业务岗位进行调整、整合,并添加公布了校车驾驶资格申请及相关工作流程。
四、加大力度对驾驶人考试场地建设或改建
为确保在2013年1月1日顺利按照公安部新部令要求进行驾驶人考试工作,支队车管所抽调专门工作人员,整合现有资源对科目二、三考试场地各项建设工作进行抓落实,目前各项筹备等配套建设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
五、利用媒介平台,加大对两个新部令的宣传力度
新部令发布后,贺州支队迅速对公安部123号和124号令以及《校车车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广泛宣传,通过板报、微博、QQ群、短信平台等形式,对“两部令”进行全方位宣传,正确引导舆论,使各项措施能够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