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平桂大队古紫云
记得网上有摩友朋友说:“放心开,摩托车通常不会被拍到的,说是因为拍照片只拍前牌照,摩托车前牌照是拍不到的……”那事实上,摩托车超速违法吗?会被处罚吗?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以下是驾驶员必须知道的法律、法规、处罚常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三、机动车行驶超过你规定时速50%以上80以下的违反了《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按《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处罚:扣6分罚款500元、扣证、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你规定时速80%以上100以下的违反了《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按《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处罚:扣6分罚款1000元扣证、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五、机动车行驶超过你规定时速100%以上的违反了《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按《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处罚:扣6分罚款1800元扣证、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综上所述,相信大家都已经了解到摩托车超速是违法的并且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罚。然而,摩托车超速会被电子警察拍到吗?了解一下电子警察的工作原理就知道了。电子警察俗称“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即可安装在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和路段上并对指定车道内机动车闯红灯行为进行不间断自动检测和记录的系统。电子警察的工作原理如下:
1、电子眼采用感应线来感应路面上的汽车传来的压力,通过传感器将信号采集到 中央处理器,送寄存器暂存(该数据在一个红灯周期内有效);
2 、在同一个时间间隔内(红灯周期内),如果同时产生两个脉冲信号,即视为“有效”,简单的说,就是如果当时红灯,头轮过线了,而后轮没出线,则只产生了一个脉冲,在没有连续的两个脉冲时,不拍照;
3、有些情况是:有的人开车前轮越过线了,怕被拍到,于是他又倒一下车,回到线内,结果还是被照了,什么原因?就是因为一前一后的,产生了“一对”脉冲信号(这一对脉冲是在同一个红灯周期内产生的)
4、黄灯亮时,拍照系统延时2s后启动;红灯亮时,系统已经启动;绿灯将要亮时,提前2s关闭系统,主要是为了防止误拍。所以很多出租车司机都知道,差不多就可以走了,一样没事就这个道理。
5、后期处理:
当图像被下载传输指挥中心以后,就需要对图像进行登记、编号、公告,再传输到中心计算机数据库,以备各种机关调用。
6、系统特点:
车辆捕获率-----100%(不包括二轮摩托车等)。
识别时间-----约1秒。
车牌识别率-----白天95%以上,晚上90%以上。
适用车速------5-180Km/h
所以,摩托车超速的违法行为,靠电子警察是无法管控的。不过,目前有雷达测速仪能够拍摄到摩托车超速。
雷达测速的原理是应用多谱勒效应,即移动物体对所接收的电磁波有频移的效应,雷达测速仪是根据接收到的反射波频移量的计算而得出被测物体的运动速度。因此,具有以下特点:
1、雷达波束较激光光束(射线)的照射面大,因此雷达测速易于捕捉目标,无须精确瞄准。
2、雷达测速设备可安装在巡逻车上,在运动中的实现检测车速,是“流动电子警察”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
3、雷达固定测速误差为±1Km/h,运动时测误差为±2Km/h,完全可以满足对交通违章查处的要求。
4、雷达发射的电磁波波束有一定的张角,固有效测速距离相对于激光测速较近,最远测速距离为800M(针对大车)。
5、雷达测速仪因技术成熟。因此,广受欢迎。
6、雷达测速仪发射波束的张角是一个很重要的技术指标。张角越大,测速准确率越易受影响;反之,则影响较小。
正是因为电子警察无法管控摩托车超速,然而,雷达测速仪在一般情况下都不用来进行管控摩托车超速。这个管控难的问题致使飙车一族更为猖狂、嚣张。很多群众反应,道路上经常出现摩托飙车一族拿摩托车当飞机开,还忽左忽右歪扭身子快速超车,真是令人胆战心惊!摩托飙车一族俗称“飞机仔”,有人开玩笑说:“飞机仔是拿了开飞机的驾照,没飞机开,只能开摩托飞!”,可是玩笑话中却包含着真实的恐惧;而且摩托车超速、超载、酒后、无牌、无证的违法行为在事故中占着极大的比例!由此可知,“飞机仔”的影响恶劣,严重危害了社会大众的道路交通安全。
当前无牌无证的“飞机仔”居多,致使摩托车超速的管控更为困难,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非法改装、拼装的摩托车、超标助力车进行飙车的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大,容易导致严重的交通事故。
为什么会出现“飞机仔”呢?有以下几种主要原因:
(一)好胜贪玩,盲目玩车,寻求刺激。 “飞机仔”好胜心强、自控能力较为薄弱、容易冲动,看到周围有人飙车时容易萌生好胜心理,不顾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想方设法进行非法改装、拼装摩托车,过飚车瘾。加上“飞机仔”在一些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下,个别形成了不健康的性格心理,例如:他们觉得“赛车就是用来飙的,将一辆辆四轮轿车抛于脑后,非常满足、刺激。”,完全不计后果。有些“飞机仔”不务正业,整天无所事事,总想找点新鲜的事来玩,玩车、赛车就成了他们的首选。
(二)与不良群体不良交往的影响。马克思说过:“一个人的发展,取决于和他直接或间接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发展。”,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交往在人的社会化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飞机仔”之所以违法驾车,并恶性发展,是与其和不良群体的不良交往息息相关的。
(三)交通教育宣传不到位,群众法制观念淡薄。社会是最复杂的场所。良好的社会教育,可以对家庭教育的不足起到弥补和矫正的作用,减少“飞机仔”飙车的现象,但是对于居住环境、工作环境不固定的,极少参加公众活动的“飞机仔”而言交通宣传教育很难实现。但是对于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很多思想教育宣传都是流于形式,许多村镇、社区每年才有一次交通安全知识课,类似于走过场,并没有达到真正的宣传效果,真正把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落到实处的村镇、社区并不多。许多村镇、社区并未对“飞机仔”违法驾驶机动车的现象给与及时、有效的教育,而致使该现象得不到有效遏制,群众法制观念淡薄也是导致“飞机仔”违法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频繁的一个重要原因,也不利于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的形成。
目前,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提请审议了《中华人们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将醉驾、飙车,情节恶劣的,定为犯罪。这是立法层面对于此前频发“醉驾”和飙车案的首次回应,其间,因此事涉及公共安全也引发了社会的广泛争议。
对于摩托车超速可采取坚持强化措施,采取巡逻与定点的方式开展整治行动,并且将整治常态化、长期化,力争达到整治一片、教育一片的效果。在执勤执法过程中,执勤民警必须注重宣传教育,加强安全驾驶、文明走路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认识到交通违法行危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