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州交警大队经过48小时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人员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并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归案。
7月20日晚22时许,执勤民警看见国道312线五里墩三岔路口中间躺卧一人,据周围群众反映,肇事车辆已逃逸,除现场留有几块汽车前灯碎片和拖车盖外,没有其他有价值的线索。
当晚正值张掖·中国汽车拉力赛开幕,人多雨大,为防止次生事故发生,执勤民警对现场进行保护的同时,通知“120”和事故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并将肇事车遗留现场的车灯碎片和拖车盖妥善收集。“120”和事故值班民警到达现场后,确认受害人已经死亡。
由于案发时雨较大,该路段车流量大,监控录像无法筛选肇事车辆,加大了破案难度,办案民警根据现场遗留的碎片等线索迅速赶赴辖区修理厂、汽车配件门市部,对车灯碎片进行比对甄别,以确定车辆类型,为侦查破案提供突破口。经过一天一夜的奋战,终于确定肇事车车型疑似为长丰猎豹系列车型,这给破案带来了一丝希望。
根据这一线索,民警不分昼夜摸排了111辆同类型车辆。22日晚,当排查到甘州区碱滩镇普家庄村三社的甘G64053号长丰猎豹小轿车时,发现该车前后车牌已被撕扯、前引擎盖左侧向下塌陷变形,左前大灯破碎,左侧拖车盖不在。民警立即对车主常某的母亲进行询问,其母佯称儿子去向不明,车辆如何损坏的也一概不知。民警拨打常某手机,手机已停机,种种迹象表明常某有重大嫌疑。为掌握确凿证据,民警通过监控录像中的车型与该车反复对比,并进行技术实验后,确定该车就是“7·20”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车辆。民警通过对常某父母做思想工作后,获知当事人常某及肇事驾驶人李某已逃往嘉峪关,经过民警耐心劝说和政策攻心,7月23日1时,犯罪嫌疑人李某、车主常某在其亲属的规劝下主动到甘州交警大队投案自首。至此,“7·20” 人员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
经查,7月20日21时50分许,甘州区碱滩镇甲子墩村三社村民李某,无证驾驶碱滩镇普家庄村三社常某所属甘G64053号猎豹牌CS7小型普通客车由北向南行驶至西环路农垦局岔路口处时与由东向西横过公路的上秦镇安里闸村十一社村民胡某相撞肇事,造成胡某当场死亡。肇事后李某、常某驾车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