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0日12时,甘州交警大队事故民警成功押解在逃七年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犯罪嫌疑人朱某抵达张掖。这是甘州交警大队自开展“清网”行动以来,经过不懈努力取得的又一项战果。至此,甘州交警大队“清网”行动在规定的时限内100%提前完成了“清网”工作任务。
2004年11月30日14时许,甘州区和平乡小堡村七社村民朱某无证驾驶本人所属无牌号农用三轮运输车由北向南行驶至大满乡马均3公路处,与由南向北行驶的大满乡马均村三社村民白某所骑自行车相撞,造成白好林重伤,肇事后双方将现场撤除,在抢救伤者过程中该朱借故筹集医药费潜逃。白某经送张掖市医院抢救无效于十二月十日死亡。死者白某家属在寻找朱某未果的情况下于事故发生后第三天到甘州大队报案,请求立案查处。甘州交警大队接到报案后迅速立案侦查,但无朱某任何线索。甘州大队于2005年4月13日上网追逃,后经多次抓捕一直未果。
自“清网”行动开展以来,甘州大队成立了由大队长毛建平任组长,教导员韩世平、副大队长吴海德任副组长,事故调查中队及调解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网行动”追逃领导小组。大队领导及办案民警多次到犯罪嫌疑人朱月坤家中上门宣讲《关于敦促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并耐心做犯罪嫌疑人家属的思想工作的同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大量的说服教育规劝之下,犯罪嫌疑人朱某家属在甘州大队的主持下,主动与死者家属就损害赔偿事宜达成了协议,并表示愿意配合敦促朱月坤早日投案自首。在犯罪嫌疑人家属的积极配合下,犯罪嫌疑人朱某于2011年10月11日委托其家属向甘州大队递交了书面投案申请书,并在藏匿地新疆石河子等候处理。2011年10月14日,大队派办案民警星夜兼程、不辞辛劳远赴新疆石河子市,终于将在逃七年的犯罪嫌疑人朱某押解归案。至此,甘州交警大队圆满完成上网追逃两人、抓获两人的“清网”行动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