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汲取“8.26”分别在包茂高速与沪溶高速发生的两起特大交通事故教训,进一步预防和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泸县交警大队及时进行通报,深入分析辖区道路交通特点,结合当前开展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涉牌涉证交通违法集中整治、“牵手平安行”等工作,科学谋划、周密部署、力度不减、措施加大,全力以赴加强交通管理工作,做好事故预防,为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一、精心组织领导、迅速安排部署。
8月31日上午,大队召开了中队负责人会议,大队在家全体领导出席了会议。一是传达了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和8月30日召开的全省交通安全管理紧急视频会精神。二是通报“8.26”分别在包茂高速与沪溶高速发生的两起特大交通事故,结合辖区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研究制定了事故预防措施。三是对参会人员开展了思想教育,增强责任意识,要求民警克服疲劳厌战情绪,坚决落实好各项监管措施,全力投入事故预防工作之中。四是大队领导迅速开展对各中队事故预防、秩序管控等当前重点工作进行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工作督导。
二、突出源头管理,筑牢事故防线。
一是按照省厅交管局《关于包茂高速发生一起死亡36人南广高速发生一起死亡12人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的通知、省厅交管局《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部交管局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和支队相关工作部署,结合“牵手平安行”活动,积极牵手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对辖区运输企业所属客货运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仔细检查驾驶人定期学习情况,有关制度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二是严格落实每月抄告制度,对查处的营运客车、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每月通报所属企业及安监、交通运管部门并督促整改。三是各执勤点严格落实“六必查”措施,强化与车辆安全息息相关的载客人数、驾驶时长、驾驶资格、车辆审验情况、车辆安全设施配备情况、车辆轮胎磨损状态、运输物品等的细致检查,做到隐患不排除不放行,从源头上积极消除事故隐患,筑牢事故防线。
三、加强路面管控,严查突出交通违法。
一是大队通过科学部署勤务,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实提高民警上路率、管事率。二是以“牵手平安行”和突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涉牌涉证交通违法集中整治为契机,通过采取流动巡逻与定点检查相结合、日常管理与集中行动相结合、民警巡逻管理与非现场执法设施监管相结合的方式,落实好各项秩序管理工作措施。三是把涉牌涉证、疲劳驾驶、超员超载、超速行驶、农用车载人、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作为整治重点,加大巡逻管控力度,依法从严处理,始终保持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重处高压态势,有效震慑交通违法,坚决做好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四、强化重点车辆及重点驾驶人管理。
一是大队以重点车辆及驾驶人为重点,组织民警深入客运企业、学校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检查督导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督促企业加强对车辆及其驾驶人的安全管理,确保各项安全制度落到实处,发现隐患,立即责令整改。 二是加强客运车辆、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的安全管理,落实校车排查整治工作,认真检验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和驾驶人资质,确保学生乘车安全。三是加强客运驾驶人管理。组织民警深入客运企业对客运驾驶人开展面对面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督促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强化其交通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
五、深化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积极消除事故隐患。
一是积极会同安监、交通运管、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交通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责令整改,切实做好安全监管工作。二是对全县事故多发点段、危险路段开展一次大排查,发现隐患及时形成报告呈相关部门督促整改落实,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二是针对新学期开始,学生交通安全管理问题,对中小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情况调查摸底,全面了解各学校及周边的道路交通状况、交通流量及道路交通设施的安装情况,进一步更新、健全、完善学校门前及周边路段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消除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地改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
六、强化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牵手平安行”活动。
一是以“五进”和“牵手平安行”活动为载体,把机动车驾驶人、农村群众、中小学生作为宣传重点,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宣传模式,多形式、多渠道、多方位的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二是以客运企业为宣传重点,及时向辖区客运企业、单位传达、通报“8.26”交通事故以及其他客运车辆发生的事故的典型实例,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三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采取播放警示片、事故图片展览、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等形式扩大声势,提高宣传效果。四是强化车管服务大厅、事故处理、违法处理等“窗口”宣传阵地,让违法人员和办事群众在接受处理和办理业务手续过程中潜移默化的受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五是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等外宣媒体开设交通安全专栏,及时发布工作动态、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