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交警三大队采取四项措施推进“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努力提高道路客运安全生产水平。
一、强化客运车辆源头管理。大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客运企业,督促其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开展自查并落实整改。对未定期检验、检验不合格、不具备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要求企业一律予以停运。同时依托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安全管理系统,对交通违法记满12分、驾驶证逾期未审验的客运车辆驾驶人下发通知书,督促接受处罚,并建议客运企业暂停其从业资格,限期整改。
二、加强部门协作,消除安全隐患。大队积极加强与交通等部门的联系,定期召开道路联席会议,通报辖区交通安全形势以及全国典型客运事故,让企业负责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从而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加强部门协作,对辖区主要客运班线沿线道路通行条件进行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协商相关部门实施整改。对于不能及时整改的危险路段及事故多发点段,及时增设警示标志,警示驾驶员谨慎驾驶,安全行车。
三、加强客运车辆动态管控。一是大队严格落实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逢车必查的要求,对车辆、驾驶证、行驶证和车内载客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提升各种条件下应急交通管理工作水平,严查超速、疲劳驾驶以及违法超车、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做好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工作。二是大队定期对辖区客运企业的车辆交通违法状况进行梳理,及时向客运企业、相关部门抄告情况,做到查处一起,抄告一起。并及时督促客运公司加强对客运车辆及其驾驶人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客运驾驶人安全行车。
四、加强客运车辆驾驶人安全教育。大队组织民警深入到辖区客运场站,开展面对面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一方面加强客运驾驶人警示教育,通报近期全国特大交通事故,分析交通安全形势,深刻剖析事故发生原因,防微杜渐,使客运车辆驾驶人时刻绷紧安全弦。另一方面加强客运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上安全课,进一步增强客运驾驶人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主动做到不开超员车,不超速,不疲劳驾驶,文明行车。进一步提高客运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和文明驾驶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