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信号灯的设置、使用和管理,加强对不遵守交通信号违法行为的执法管理,规范执法程序,确保执法公正,交警三大队按照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信号灯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从11月19日起,在全区范围内迅速组织开展交通信号灯排查整治工作。
一、明确重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为确保集中清理排查工作取得实效,大队以辖区主城区主要交道口为排查重点,重点排查使用形状不正确的信号灯或者复合灯、设置地点不合理、排列顺序不正确、安装数量不足、位置不当或被行道树或其他物体遮挡、与交通标志和标线不协调以及采用标准规定以外的信号灯灯色、信号灯相位设置和配时不合理等问题,全面清理破损、不规范的交通信号灯,补充完善缺失的交通信号灯。
二、强化措施,认真开展清理排查。在清理排查过程中,采取自行检查和抽查检查的方式,组织专业人员对城区所有交通信号灯逐一进行清理,逐项检查交通信号灯的技术要求、设置条件、安装方式、排列顺序、安装位置,确保交通信号灯功能的充分发挥。对一些安装时间长、发光盘老化的信号灯正在逐步进行更新改造,对路口的旧信号灯近期进行重新更换。同时,进一步规范闯红灯自动抓拍设备的设置和执法取证工作,认真按照《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中关于证据要素的要求,进行采集、审核、录入违法证据,进一步规范交通违法记录的系统录入和审核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执法争议。
三、强化宣传,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公安部新颁布的第123号令提高了对闯红灯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为确保123号令的顺利实施,大队要求要结合“牵手平安行”活动,深入辖区企事业单位、学校、广场等重点场所,宣传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等交通违法的危害性和公安机关依法严格管理的措施,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同时,通过广播电视台、泸州晚报等新闻媒体及印制宣传单等多种途径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123号令的知晓率,争取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关注与支持,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