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抓好冬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为“两会”召开营造良好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在这年终岁尾之际,泸县交警大队进一步强化客运交通安全管理,全警动员、严阵以待,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管理措施到位、隐患排查到位、安全宣传到位“五到位”,有效遏制各类客运车辆违法行为的发生,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确保辖区道路安全、畅通、和谐、有序。
一、思想认识到位。
一是多次召开事故预防工作动员部署会,在做到事故预防工作部署的同时,不断强调事故预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多次组织学习上级事故预防相关文件精神和各地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通报,要求各中队将事故通报及时传达到客运企业,深入查摆客运车辆管理的不足,切实增强事故预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三是利用召开会议时间,不断强化民警路面管控、隐患排查、安全检查责任意识和规范执法思想意识教育。
二、责任落实到位
一是强化客运业主责任。大队民警全面深入辖区客运企业与客运业主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二是强化安全检查。大队民警深入各客运企业检查客运车辆安全状况、并对客运驾驶员资格进行检查,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安全制度和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三是充分利用兆雅交通安全服务站加强对途经辖区的客运车辆的安全运行状况、客运驾驶人资格、客运车辆超员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把检查关,进一步强化了交通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四是紧密结合辖区交通管理工作实际,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坚决消除客运交通事故隐患,预防由此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管理措施到位。
一是严格落实“六必查”要求。根据支队关于转发省厅交管局《关于切实做好年底最后40天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通知》要求,在路面执勤和交通安全服务站安全检查中,加强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的检查,严格做到乘载人数必查、驾驶时间必查、驾驶资格必查、车辆审验情况必查、车辆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必查、车辆轮胎磨损状态必查即“六必查”。并将检查情况逐项登记,发现交通违法行为及时纠正,存在车辆安全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坚决将各类隐患消除在源头。二是在路面巡逻中,结合辖区客运路线情况,进一步优化勤务模式,调整警力部署,保证三分之二以上的警力投入在路面,加大对人流集中点段的巡逻力度。 三是强化重点整治。加强对客车超员、超速等重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查处的客运车辆超速50%以上和超员20%以上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顶格处罚,并及时通报安监和运管部门,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做到不依法处理不放过,不消除违法行为不放过,坚决遏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四是结合涉牌涉证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突出交通违法整治、面包车专项集中整治和示范公路创建活动,每月定期组织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加强对客运车辆的管理,形成严厉整治的强大声势,掀起交通违法整治高潮。
四、隐患排查到位。
一是按照泸县公安局关于转发泸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在全县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要求,近期,大队对全县道路事故多发路段、违法站道路段、安全防护设施和管理设施缺失路段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二是按照省厅交管局《关于开展交通信号灯、限速标志设置和使用情况集中排查规范工作的通知》和支队相关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交通信号灯、限速标志设置和使用情况集中排查规范工作,将交通信号灯、限速标志设置地点不合理、排列顺序不正确、安装数量不足、位置不当或被行道树或其他物体遮挡、与交通标志和标线不协调等问题逐一排查,登记造册,切实将问题排查到位,对本单位能够整改的,及时进行整改,不能整改的,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整改。三是对排查出的隐患路段进行登记,设置台帐,及时将排查情况形成报告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切实整改道路隐患。
五、安全宣传到位。
为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取得实效,大队从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着手,把加强客运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作为预防客运车辆交通安全事故的重要抓手。一是通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服务周活动对广大驾驶人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并对客运车辆驾驶人进行安全提示。二是坚持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次,先教育后处罚,让违法者守法意识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增强。 三是依托“五进”宣传深入客运企业、农村、社区、学校等,针对不同的人群,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尤其加强对客运车辆驾驶人开展警示教育,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及时传达,使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四是强化媒体宣传。在开展集中统一行动时,邀请电视台记者随警作战,跟踪采访,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扩大宣传影响。同时,依托泸县通讯报、泸州晚报、互联网络,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和道路通行信息,既方便驾乘人员出行,又有效预防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