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为眉山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辖区,共涉及11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
新规背后
交警部门调查显示,在外地车辆的轻微交通违法中,许多车辆都是因为不熟悉眉山路况所致
交警说法
初犯采取口头警告,体现教育优先,让外地驾驶人员感受到眉山交警宽严相济的人性化举措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在眉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细化的《关于适用口头警告的具体范围和实施办法》(简称《办法》)中看到,外地车辆或驾驶人在该大队辖区内因不熟悉路况,有违反禁令标志通行能听从劝阻等11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且是初次,交警可采取口头警告教育。该大队大队长杨静华表示,此举旨在体现教育优先,让外地驾驶人员感受到眉山交警宽严相济的人性化举措。
人性化
11种轻微违法行为不罚
据了解,11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包括:外地驾驶人因不熟悉路况,违反禁令标志通行,能听从劝阻的;驾驶机动车搭载急救病人到医院就诊,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摩托车车把上悬挂物品,经指出立即消除违法行为的;遇前方机动车缓慢行驶等,机动车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停车等候的;机动车违反停车规定,未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经指出后立即驾离的;乘车人乘坐机动车在城区道路上行驶时未系安全带,经指出后立即改正的等。
“我们之前有个调查,在外地车辆的轻微交通违法中,许多车辆都是因为不熟悉眉山路况所致,一些人因此颇有微词。”杨静华表示,出于人性化、便民等考虑,该大队在充分尊重民意的基础上才推出此举。
非放纵
实行警告累积处罚制度
不过,按照《办法》规定,如果是眉山本地的出租车、客车、危险品运输等车辆违法,则会严惩不贷。“相比出租车和客车等,外地驾驶人不熟悉路况,轻微违法尚情有可原。”杨静华说。
杨静华提醒,口头警告教育并不等于是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放纵,交警部门将对11种适用于口头警告教育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实行警告累积处罚制度,每次的口头警告教育,交警部门会记录下来。此外,外地车辆如屡次违章不改等,也将面临处罚。
新闻延伸
多数驾驶人称理解支持
“都是一样的违章,为何出租车和客运车辆要被顶格处罚?一般车辆则一般处罚,外地车辆则提醒或批评教育?”《办法》出台后,不少驾驶人对此看法不一,但大多数驾驶人均表示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