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广泛发动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大力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12月2日,巴中市交警部门按照上级公安机关“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要求,以“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当日,交警支队组织巴州区大队、直属一、二大队、秩序管理大队、事故处理大队、车管所以及宣法科民警,在巴城江北广场、江北车站、西车站、步行街路口等市民聚集地搭建宣传平台,向过往行人发放《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共创文明交通倡议书》、《遵交规 爱环境 共创文明城市》等宣传资料;现场播放交通安全教育警示片;在红绿灯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教育市民群众遵守交通信号规定,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同日,直属一大队还组织民警在江北客运车站站前广场摆放交通安全宣传栏和交通事故警示录;在三号桥江北段粘贴“122安全文明出行”车贴并耐心向过往车辆讲解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的目的意义;在电视、广播、报纸及江北主干道沿线LED显示屏等媒体上高密度、高频次刊播文明交通公益广告200余条次,通过手机短信平台等方式发布“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标语2000余条,营造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浓厚氛围;当天上午,副大队长陈峰带领民警深入兴文乡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向农村赶集群众散发宣传资料,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告诫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直属二大队还在辖区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横幅,在大队三处执勤岗亭LED显示屏播放“12.2”交通安全日宣传标语,营制宣传氛围。
通江交警大队分别在辖区红军广场、涪阳、洪口、铁佛、民胜、泥溪等乡镇街道设宣传点,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现场咨询等形式,对过往群众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充分发挥各执勤点在查纠过程中的宣传教育作用,对驾驶人开展面对面宣传,提醒驾驶人注意交通安全,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平昌、南江交警大队在伯坚广场、朝阳广场等地设立宣传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现场咨询等形式,对过往群众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现场为群众解答车管、事故方面的问题,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同时各农村中队也在辖区开展了宣传活动。
活动当天,支队长吴太荣、政委杨永殿、副支队长李天佑等支队领导和各大队领导亲临现场指导,并走进市民中间参与宣传。据统计,当日全市共出动宣传警力115人次,出动宣传车21台,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48个,制作悬挂宣传条幅46条,摆放宣传展板105块,播放警示教育片23场次,发放宣传材料50000余份,直接受教育驾驶人、学生、群众10余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