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热烈的掌声中,市道德模范巡讲团的四位成员与大家一起分享了他们的感人事迹与心路历程。黄家焱,福建省助人为乐模范、福建金磊律师事务所律师。他让没钱的人也打得起官司,让社会底层也有说话的地方,他个人捐资拾万元首期办案经费,独资成立了无偿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与法律援助的农民工法律援助站,用真心、真情、尽心、尽力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黄新远,福建省第三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上杭县公安局副局长、古田派出所所长。他牢记老区红土地光荣传统,激励自己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全心全意做好每一项工作。他坚持不懈努力用好“法律标尺”、“为民标尺”和“心灵标尺”去工作、办案、做人,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理解和认可。冯祥桂,市局推荐当选的2011年“中国好人榜”见义勇为好人、连城县新泉镇北村村民。他将扶危助困当作人生的乐事,长期与留守学生,孤寡老人结对帮扶,只要村里群众有什么困难,他都出工出力,跑前跑后为他们办好,被乡亲们亲切地称呼“管事阿桂”。沈冬红,福建省孝老爱亲模范、闽西宾馆工作人员。13年来,她不离不弃地坚守在高位截瘫的丈夫身边,一个人承担起家庭生活的所有责任,一边照顾着她的丈夫,用真情温暖丈夫悲凉的心,用爱情点亮生活的希望。
道德模范的点滴先进事迹深深感动了在场的每一位观众,巡讲现场不时传来阵阵掌声,在场的每位民警内心都再次接受了一次心灵的洗礼。报告会结束后,民警们纷纷表示,要以道德模范为榜样,自觉实践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自觉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和“忠诚为民、公正专业、爱拼敢赢”福建警察精神,认真对照道德楷模的精神品质,查找理论学习、思想作风、道德修养、干事创业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立足岗位工作,强素质,增本领,树立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良好形象,为推动我市公安事业“争一流、创先进、走前列”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