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15时许,屈家岭交警大队民警在屈家岭太子路段巡逻时,发现两辆满载学生的校车,遂拦下检查。结果发现,车号为鄂R05900和鄂R05918的大型校车系天门拖市一中专用校车,而两名张姓驾驶人,一人持B2驾驶证,一人持C1驾驶证,且均未取得校车准驾资格。于是,民警将两辆校车暂扣,又从五三客运公司调来大客车将学生安全转运。
随后,屈家岭大队依法进行了调查取证。经上级部门批准后,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对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车所属单位天门拖市一中处以1万元罚款,并对两名驾驶人分别处以1千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