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校园周边秩序整治的成果,维护学校和幼儿园及周边良好的交通秩序,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十堰市交警三大队结合辖区学校实际,把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工作的重点,切实抓紧抓好,确保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畅通。
一是严格完善校园周边道路勤务管理。结合辖区各中小学校分布实际,科学合理调配警力,落实相关责任制度。增加校园周边道路的警车巡逻密度,将接送学生的高峰时段确定为重点巡逻时段,严格落实巡逻管控机制,确保校园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井然有序,不发生严重交通拥堵。
二是严格校车接送检查,强化源头管理。狠抓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管理审查,从源头上把住安全关,预防事故的发生。对辖区有接送学生、幼儿园儿童车辆的学校进行安全检查,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坚决查处,促使学校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定期对校车驾驶员开展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各项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与校车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状,切实加强源头管理。
三是严格道路安全排查,消除事故隐患。针对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情况组织民警进行再次检查,对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尚未及时完善的交通安全设施登记造册,积极向上级相关部门领导汇报,争取尽快完善校园周边的交通安全标志设施,早日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为广大师生上下学提供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四是严格路面管控力度,确保校园周边安全。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交通秩序的整治,对机动车乱停乱放、摊点摊贩乱摆放,机动车超速、不按规定让行等违法行为进行查纠处罚,保障学校周边交通秩序良好。加大对校车运行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对违规接送学生,校车超员、超速行驶、酒后驾驶、乱停乱放、随意上下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查处打击力度,确保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有序通行。
五是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制度,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大队继续下大力气组织民警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重点讲授道路行车特点及规律,提醒学生应该注意的出行事项,引导学生积极参与交通安全自护训练,使其真正学会安全行车走路,切实增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