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秋季新学期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全面推进“牵手平安行”活动的顺利开展。龙江交警大队结合工作实际,集中开展接送学生车辆安全大检查活动。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清理非法营运校车、整顿校车驾驶人队伍,有效预防校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一、严格依法查纠,消除安全隐患。针对全县所有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严格的安全检验,凡报废车辆一律强制报废,无牌无证的车辆限期办证挂牌,不符合办证挂牌标准的一律查扣封存,不得继续使用。禁止使用三轮车接送幼儿,严格禁止雇用无证人员驾驶机动车辆,一经发现除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外,同时追究负责人或雇主的法律责任。
二、加强教育管理,切实保障安全。认真组织民警对校车驾驶人员和学校负责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促使其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并坚持经常性地对驾驶员安全提醒制度,督促校方和校车驾驶人员加强对车辆的保养和维修,保证车辆处于最佳状态,严禁超员超限接送。
三、完善管理机制,强化监管措施。积极协调安监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联手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对策和保障校车高效、安全通行的措施,建立校车安全管理信息通报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及时消除隐患,杜绝问题发生。同时加强校车的监管,建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经常对中小学校自有校车和租用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四、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对违法接送学生车辆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组织民警到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播发短信、发放《致中小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的形式,大张旗鼓的开展宣传活动。同时,开展“大手拉小手”活动,广泛动员中小学生带动身边的家人遵守交通安全,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最大限度地扩大宣传影响和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