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的十八大道路交通安保工作开展以来,克东县公安交警大队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立足交管岗位平台,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党的十八大道路交通安保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证,创造了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一是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开展到位。大队认真开展了以集中整治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深入拓展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牵手平安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周、交通安全宣传月等活动,每周至少开展3次以上统一行动,对查处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规定实施处罚,切实营造严管严查氛围。同时,大队严格落实整治期间每月第一周和第四周周四的全国集中统一行动日,每次行动前,大队都要做到提前部署,全警参战,重点打击,使整治工作强势推进。
二是交通安全宣传落实到位。大队积极开展集中整治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宣传工作启动仪式,在县十字街摆放宣传展板20块,悬挂宣传横幅、标语30条,大队领导发表讲话,讲意义、提要求,对统一行动进行部署。县电视台、克东信息报等媒体跟踪报道,开展媒体聚焦宣传,曝光典型交通违法案例,营造了严查严处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整治以来,全队出动警力980人次,警车460台次,设置检查点8个,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03起,暂扣车辆51辆,散发宣传彩页9300多份。
三是“五条禁令”等到法律法规贯彻到位。大队不断强化民警和交通协管员思想教育,加大内部安保工作,召开了班子会、干警会、后勤人员会,对内部安保工作进行专题部署,要求全队上下要保持高度的集中统一,严格执行“五条禁令”、车辆管理使用规定、每日三次办公楼例检等措施,全方位做好内部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问题。同时,大队对民警贯彻执行“五条禁令”、车辆管理使用规定等情况进行检查,要求民警和交通协管员必须做到有令就行,有禁就止,模范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工作规范》、《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警察法》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正确使用文明规范的执法用语,确保执法规范,形象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