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国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公安部交管局于2011年12月部署开展了第二批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和第六批执法标兵评选活动。经审核公示,廊坊市霸州交警大队被评为全国公安交警系统“规范执法示范单位”。
近年来,廊坊霸州市交警大队在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三项建设”和“三项重点工作”,将人力、物力、财力向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倾斜,在充实基层警力、落实警务保障、规范执法场所建设、深化岗位练兵、交通秩序整治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突破和进展,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有效提升了群众满意率,圆满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该大队被河北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机关创建‘先锋所队’模范集体”;被河北省交通管理局评为“县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执法示范单位”、被廊坊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文明单位”、被廊坊市政法委评为“全市政法系统‘先进集体’”;该大队先后4次在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全省交警系统“三项建设”现场会、全省交警系统治理执法突出问题暨执法场所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和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会上展示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的成果;连续6年实现了无执法过错、无民警违法违纪、无越级上访案件、无安全事故发生,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现了可持续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