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廊坊市发布了《关于加快推动全市机动车氮氧化物污染减排工作的通告》,要求自2012年12月31日起,在廊坊市区东安路和西昌路、南龙道和北凤道围合区域,禁止黄标机动车通行。
这意味着廊坊主城区将禁行黄标车,推动该市机动车氮氧化物污染减排。同时,自2012年10月1日起,申请转入廊坊市的外埠机动车必须达到国家机动车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并经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检测合格,获得环境保护部门核发的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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