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上午,南阳支队在国际饭店举办《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即公安部111号令)培训班。参加培训共130余人,包括南阳11个县(市)交警大队主管领导和车管所长、支队卧龙、宛城、油田车管分所所长以及上述单位的受理岗、考试岗、档案管理岗民警,以及支队安全教育学校和人体适应性检测中心负责人、车管科全体民警和职工。支队主管领导、副支队长刘志民到会作动员报告。
会上,田哲副科长传达了公安部、省总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培训班的会议精神和新部令及其工作规范的主要内容,段立宏同志介绍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以及机动车登记和驾驶证管理系统升级操作指南等;田华东科长就业务下放后各县级所的业务办理情况进行通报点评,同时,结合南阳车驾管工作实际对下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最后,曾宪民科长作总结报告。
刘志民副支队长在动员讲话中指出,公安部111号令是自2004年以来驾驶证管理及技术优化和功能完善方面调整变化最大的一次,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进一步人性化,增加了“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增加被注销驾驶证的救济措施,调整放宽了B类以上驾驶证年检时间;二是方便了民警操作,调整了软件模块,更加适应“一窗式”服务需求;三是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业务,比如增加了申请表打印功能,增加了业务合并功能;四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安全,增加了系统登录安全防护功能;五是进一步严格业务管理,增加了嫌疑业务调查功能和异常业务取消功能。因此,这部条例无论对办事群众、业务民警以及监督管理部门三方面都实现了“三赢”,它的实施是驾驶证管理领域的一次重大改革和创新,对进一步规范驾驶证业务必将起着深远的影响。
车管科负责人曾宪民在总结讲话要求:这次培训工作内容多,可操作性强,在实际运用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比较多,希望与会单位领导回去后,要迅速召开全体车驾管民警和职工会议进一步深化学习,要全面掌握新部令的内容,领会精粹所在,并在业务办理中严格贯彻执行新部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同时,他又对今年几项重点工作进行强调:一是今年支队除邓州、唐河、内乡外另选择2—3家县级车管所作为二等所重点培养对象,条件成熟后,将小型汽车挂牌业务进行下放,希望目前的三级县所要积极争取,争先创优,创造条件,力争早日达标。二是各县级所要全力以赴做好业务下放工作。从业务统计数字看,个别单位对下放的业务工作热情不高,业务量不大,大量的业务仍然由市所承担,这与下放业务、方便群众的初衷背道而驰。因此,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克服困难,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保业务下放工作取得预期效果。今后,凡是业务量连续落后的单位,支队收回其相关业务权限,并通报县局局长、主管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