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文明办、省志愿服务协调小组联合组织开展2012年度志愿服务创评活动,并隆重表彰了一批全省志愿服务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荣获全省优秀志愿服务活动品牌荣誉。三年来,市交巡警支队在省、市文明办的指导下,认真筹建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队,扎实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有力促进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口碑,取得了显著的社会实践效果,广大市民的文明交通意识得到整体提升,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为创建“三优”文明城作出了积极贡献。他们的具体做法是:
2010年,中央文明办、公安部部署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在市文明办的指导下,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巡警支队长何庆岩,支队政委史琪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志愿者服务队的筹建事宜,经过认真论证,一支由机动车驾驶人、驾校学员、企事业单位青年职工组成的百名交通安全志愿者服务队正式亮相鹤岗市区主要交通路口,协助交巡警维护交通秩序,成为了城市一道靓丽的文明风景线。
一、迅速启动,部署周密,组建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队
一是狠抓教育,严格培训,推动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队实现正规化。支队通过“抓人员组织、抓岗前培训、抓巡查督促”等措施带动志愿服务活动安全有序开展。按照就近服务原则,对全体志愿者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涵盖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常见的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民警指挥手势以及在路口、路段协勤时安全站位的要点和安全防护要领等内容。
二是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本领,推动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队实现专业化。支队要求志愿者必须严守工作纪律,服从统一安排,上岗必须配戴明显标志,认真工作,杜绝迟到早退、空岗等现象。开展微笑服务,劝导行人须使用文明用语。注重服务礼仪,让市民感受到文明、友好、和谐的志愿服务标准和服务态度。
二、 坚持两个结合,突出特色,引导志愿服务活动蓬勃发展
一是坚持志愿服务活动与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相结合。活动中,支队以努力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以“争做文明鹤岗人”活动为载体,通过不断规范城市交通秩序,进一步加强广大市民文明素质养成。引导全体市民从自身做起,从解决自身习惯性的交通陋习改起,为创造文明和谐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做出表率。
二是坚持志愿服务活动与机关文明创建工作相结合。支队先后开展了“文明交通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商业人员密集场所、进工地、进军营”活动。组织民警和志愿者开展“大走访”,以“上一堂交通安全知识课,组织一次交通事故案例图片展,观看一部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宣传片”等形式普及交通安全法规,增强市民守法意识,引导市民文明出行。
三、营造浓厚氛围,树立品牌效应,把文明志愿服务活动引向深入
一是积极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在《鹤岗日报》、《鹤岗晚报》、鹤岗电视台、鹤岗交通广播等新闻媒体上开设专栏,制作专题,组织广大市民深入探讨对文明交通和志愿服务队的看法,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在全市营造“以遵守交通法规为荣、以违反交通法规为耻”的良好氛围,为志愿服务活动顺利进行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提高志愿者服务社会的能力。活动中,广大志愿者充分发挥了“三员”作用:即文明交通劝导员、文明交通礼仪宣传员、文明交通监督员,培养了志愿者良好的文明素养和较强的群众工作能力。志愿者在开展服务的同时,亲身感受到来自被服务市民的感激和尊重,更加激发了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的主动性。
三是积累丰富了志愿服务工作经验。支队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人员和岗位,总结服务经验,完善服务水平,加强与志愿者的沟通管理,密切与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逐步积累丰富了工作经验,实现了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的良性发展,也使文明交通志愿服务队成为了鹤岗市一支品牌志愿服务队,走出了一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交通安全管理的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