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7日下午,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港区大队黄杰副大队长带领民警深入钦州港区重点企业国投钦州燃煤电厂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培训,积极宣传公安部第123、124号令,并加强企业员工的警示教育,为迎接春运的到来营造良好氛围。
公安部令第123、124号两部令已于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为了进一步做好两部令的宣传工作,提高社会管理和服务群众水平,根据支队的部署,港区大队领导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组织民警进入辖区重点企业开展专题培训宣传教育,为两部新令的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是日下午,港区大队黄杰副大队长带领民警走进钦州港燃煤电厂。在钦州燃煤电厂四楼会议室,由港区交警大队黄祥军指导员为燃煤电厂员工宣讲公安部123、124号令。在国投钦州燃煤电厂道路交通安全培训班上,港区交警大队黄祥军指导员首先向与会的企业管理人、企业驾驶人简单传达“两部令”的规定和精神,利用事先准备好的电脑课件,融合实际对123、124两部令进行详细讲解。在黄指导员讲解过程中,参加培训的国投钦州燃煤电厂工作人员在场下聚精会神地倾听,认真做好笔记。黄指导员还结合网络上许多网友针对123号令提出的一些疑问和热点问题进行解答,为广大驾驶员进行释疑。
在结束公安部两部令的讲解后,黄指导员还给国投钦州燃煤电厂的员工进行了一次警示教育,用一个个生动的实例去分析驾驶机动车和过马路时要注意的问题,在最后,还组织参加培训的人员一起观看“百万驾驶人”专题教育片,用实例刺激与会人员的感官,进一步提高与会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会后,与会人员纷纷表示,非常感谢交警同志的教育,认为获益匪浅,印象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