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努力把基层公安交警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交警队伍,哈尔滨市交警支队采取有效措施,推进纠风工作健康发展。
一、强化机制建设。依照《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公安交警队伍建设实际,建立健全政治学习、政治纪律、警纪警风、业务培训、执勤执法等各项规章制度,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以法律制度规范民警的行为,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二、强化作风建设。以开展“三评三访”深化“大走访”、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基层公安交警队伍作风建设,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群众利益作为纠风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解决极个别民警不思进取、因循守旧、作风不实、办事拖拉等问题。
三、强化纠建并举。一是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检查是否出现公路“三乱”现象,是否存在高高在上、盛气凌人,对人民群众“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一旦发现进行严肃处理。二是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根据省行风热线、市政风行风热线中广大群众对公安交警执法活动提出的问题、意见建议,本着实事求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和“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认真进行整改,细化整改措施,切实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大胆探索,创新工作,健全机制,不断把纠风专项治理工作、部门作风建设引向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