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哈市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进一步适应我市加强停车场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需要,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改善停车环境及道路交通状况,保障城市动态交通与静态交通协调发展,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经哈尔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的《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于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
《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共五章五十二条,对我市停车场规划、建设、经营、管理等方面均有明确的规定,对部门职责、分工、处罚等内容有了进一步的明确,这将对我市停车场管理走向“法制化、规范化”起到有效的推动作用,标志着哈尔滨停车场管理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
为了使《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顺利实施,哈尔滨交警支队追本溯源,从完善哈市停车场管理地方性法律法规入手,积极促进停车场管理条例的出台。今年年初,在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市长宋希斌同志的关怀下,哈尔滨交警支队积极向人大、政府法制办等部门汇报申请立法工作,并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成立了《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的立法研究工作小组,并以此为契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法学专家、交通专家、停车场建管营单位及各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全力配合组织条例的制定和论证。
针对从今日起实施的《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哈尔滨交警支队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三方面工作,一是组织全支队民警逐条学习新条例,让民警明确各自职责,以便日后更好的开展工作;二是组织新规的宣传和普及,通过声、屏、报、网多种形式对全社会进行宣传、讲解,使市民了解停车场如何管理,理解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自觉规范停车行为;三是完善工作环节,重新制定各类停车场的管理规定,梳理办理程序,明确管理责任,为新规实施后全面开展停车场管理工作打好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