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峰哲)河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于2012年7月中旬开始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评选,评选组充分发扬民主,认真贯彻群众路线,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方法,逐级审核上报,优中选优,按规定、按要求、按程序进行了申报,并经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筛选,向省推荐5个单位为省第六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新乐大队以优异的成绩入围。
11月7日,以河北省人事厅考录处处长张向辉、考核奖励处副处长刘晓苏等领导组成的考核组在石家庄市及新乐市相关领导的陪同下来到新乐交警大队进行考核。
考核组在交警大队讲解员的引导下,先后实地查看了大队标兵林、队史馆、艺海浪花摄影展、民警家属寄语墙、交通视频指挥中心、宣教室、党建室和大队车管所。在大队三楼会议室进行了座谈,听取了新乐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殷成茂及市交管局副政委周文华关于新乐交警大队近年来在交管工作、执法为民、便民利民惠民、提高服务质量,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民生改善,积极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扎实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等各项工作汇报。随后考核组又单独与副市长、公安局长殷成茂、东长寿村民代表、工商联代表、运输公司代表及客运公司代表进行了座谈。
考核组按照考核程序,实地察看、座谈了解,对新乐交警大队几年来在各项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