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提高涉农资金监管效率,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由省纪委牵头研制的涉农资金监管系统已初步建设完成。遵义市人民政府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了涉农资金电子监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遵义市涉农资金电子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遵义市交通运输局按照要求对从2012年第二季度起下达的交通建设项目资金文件进行试录入(包括2013年前已经下达的还未实施完成的项目资金),完成了部门涉农资金备案录入工作,从2013年1月起进行全面录入。
《实施方案》明确,主管部门为涉农资金的责任部门,负责录入中央、省、市立项的涉农项目及各类涉农补贴补助等数据;对录入的数据进行进度填报、分解、分配;在公示网站上对本部门实施的涉农项目进行公示;对本部门范围内的涉农项目进行监管,对下级业务部门录入备案工作的督促和指导。
《实施方案》要求,凡是涉农项目在涉农专项资金安排15日内,必须进行电子备案。如发现有涉农项目迟备漏备甚至不备的,将严格按照《贵州省涉农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遵义市涉农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遵党办发〔2010〕38号)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