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沧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教导员刘蓬介绍,根据公安部新修改123号令,沧州市交管部门大力投资建设,将科技手段运用到考试工作当中,初步实现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各科目的程序化、自动化,从而进一步规范了驾驶人考试流程,减少了人为因素,提高了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技能水平。
据了解,在小型车辆驾照考试科目三实行智能评判试运行的同时,沧州市车管所同步实行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考试远程监控。并在原有考试场基础上投资80余万元,改建了100平方米的科目一监控大厅,设置监控微机30台,可以同时监控全市18个考试场的驾驶人科目一无纸化考试。
为更好推行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实现智能评判,沧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在原考试场投资2000余万元,新建科目三综合管理大厅一个,面积达2000平方米,集办公、监控、候考于一体。监控大厅设8个监控显示屏,1个GPS定位显示屏,配有8台监控微机,每台微机能同时监控4辆考试车考试工作。
据悉,学员在待考室需要前期照相,尔后由沧州市交警支队考试场指定地点上车,并通过语音提示进行科目三操作,期间,学员驾驶的考试车辆会通过智能系统对学员进行自动照相,并通过自动系统转换到监控大厅,与考前拍摄的照片相比对,吻合之后才会评判是否及格,如果照片不吻合,那系统自动判为零分。每个考试的学员,在安全员的监督保护下必须要在指定速度之内完成3公里的科目三考核。
据沧州市公安交警支队车管所教导员刘蓬介绍,因为必须要适应公安部和省公安交通管理局要求,因此,沧州全市小型车辆科目三考核,必须集中到交警支队车管所考试场统一进行,待条件成熟时,为便利群众,可适当选择沧州部分县市考试分厂,改进与完善考试设施后分流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