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各客、货运输公司及广大私人车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相关规定: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截至目前,我市共有逾期未检验大中型客货运车辆32928台,其中大中型客运车辆1658台(大型卧铺客车526台),大中型货车31270,均已到国家法律规定的审验日期,现向社会各界公布。请各客、货运输公司和广大车主,迅速到周口市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进行机动车审验业务。
(附逾期未审验车辆号牌清单)
特此公告
周口市各客、货运输公司及广大私人车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相关规定: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截至目前,我市共有逾期未检验大中型客货运车辆32928台,其中大中型客运车辆1658台(大型卧铺客车526台),大中型货车31270,均已到国家法律规定的审验日期,现向社会各界公布。请各客、货运输公司和广大车主,迅速到周口市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进行机动车审验业务。 (附逾期未审验车辆号牌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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