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省交警总队将在全省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客运企业的安全监管,加强对客运车辆驾驶人的日常管理,规范客运车辆的路面行车秩序,消除客运车辆交通事故隐患。
据了解,活动期间,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会同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加大对客运车辆交通违法的联合检查力度,全面深化“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行动。重点针对客运车辆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对卧铺客车、长途客车、旅游包车进行逢车必查。加强夜间、节假日等超员违法行为高发时段的巡逻检查。启动省际交通安全服务站,重点加强对客运车辆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上下客、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利用动态手段,严格查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对同一客运企业的车辆有两次以上超员违法行为的,依照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3000元罚款。对3年内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或一年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的驾驶人,要通报企业按规定予以辞退。
省交警总队要求高速公路各支队民警在路面执法过程中,必须加大对规定客车安装、佩戴安全带情况的检查力度,发现驾驶人和旅客不佩戴安全带的要及时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罚。同时,各地公安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强化客运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监管,严格客运驾驶人考试工作,加强协作和源头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