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兰州市交警部门大力整治,车辆路边乱停放的现象得到了有效改观。然而,部分警用车辆无视交通安全畅通,依然将车辆随意停放在路边,给整体交通环境带来影响。11月6日上午,城关交警大队在辖区展开“排堵治乱”专项整治,依法拖离了11辆乱停放的警车。
除了执行紧急公务外,即使是警察,非执行公务时间也不能使用警车,更没有违章停车的特权。兰州交警部门对警车违章予以拖离,使人看到了法律上的平等。哪怕是自己人也不认自家人,这种铁面无私的做法无疑值得肯定。但交警部门对这些警车不能一拖了事,还要进一步进行处罚和问责。
警车之所以肆无忌惮地乱停乱放,无非是仗着一些特权部门的特权思想。事实上,除了警车外,还有一些公权部门车辆也常常如此,经常出现了开特权车、霸王车的现象。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正人先正己,执法部门更要带头守法。其他普通市民违章就会受到扣分和罚款的处罚,像警车这类公权车为什么就不能一视同仁的处罚?
如果交警部门将违章的警车拖走后,很快又被车主领走,没有任何的追加处罚措施,那就达不到从严执法的目的效果。这样就只会演变成一种掩人耳目的街头作秀,而且还会浪费掉执行上的警力和拖车耗费的成本。对那些违章的警车车主而言,顶多只是麻烦一下自己另选交通方式出行而已,根本伤不了筋骨要害,下次警车还会照样违章。
建议对那些被拖走的违章警车或公权部门的违章车辆,除了像对待普通市民车辆那样予以扣分、吊销驾驶证和经济处罚外,还要追究其党纪行规上的行政性处罚问责。唯此,交警部门的处罚才具有震慑力。否则,莫说是拖走了11辆乱停放的警车,就是再多的警车也是等于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