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近日来兰州市交警部门把整治机动车污染防治作为重点检查。兰州市市区12个交警大队通过严禁过境货运车辆进入市区行驶、对达不到排放标准的车辆一律不予挂牌等一系列的整治措施,加强了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工作,使我市的冬季大气环境有了一定的改善。
据了解,机动车尾气污染已占总体大气污染的17%左右,而我市目前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46.4万辆,因此机动车产生的排放污染已成为影响城市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
针对兰州市道路交通具体实际和机动车尾气污染发生特点,兰州交警部门开展了禁止尾气超标机动车在城区行驶整治行动。针对大型货运机动车辆尾气排放量大、污染重、对城区交通影响大的突出问题,交警部门在全市设立了15个卡口控制岗,全天候加强对大型货运车辆的控制。特别是对于尾气超标或冒黑烟以及严重超载的过境货运车辆,坚决禁止进入市区道路通行。同时,大力加强尾气超标车辆路检路查,全市12个交警大队把尾气超标车辆纳入日常管理,发现一辆、查扣一辆,直至尾气排放检测合格。在路面管理的同时,交警部门严把机动车登记注册关,对达不到国四排放标准的,一律不予登记挂牌;严把机动车定期检验关,经检测尾气排放不达标的,一律责令其维修直至达标,否则不予检验签证;严把机动车报废回收关,对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所有机动车辆,坚决予以强制报废,防止报废车辆上路;严把柴油车挂牌入户关,除起重车、冷藏车等特种车辆和城区发往郊县、外地营运的19座以上大型客车外,其他柴油车一律不予挂牌入户。在城区大气污染达到红色预警时,交警部门将推出机动车单双日限行措施,采取超常规手段,坚决控制和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总量,确保城区大气环境质量。
通过兰州交警支队的有效管理和各交警大队的有效整治与检查,我市尾气超标车辆上路现象大幅减少,我市大气污染现象得到了有效的缓解,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大机动车污染控制宣传力度,兰州市交警支队倡导市民“少开一天车”、鼓励市民“绿色出行”。并大力宣传机动车污染危害和采取的政策措施,动员市民积极参与机动车污染控制工作,促进广大市民和车主更好地理解和支持政府采取的措施。